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猫”合同陷阱:猫患猫瘟,领养者被索赔3000元违约金
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猫”合同陷阱:猫患猫瘟,领养者被索赔3000元违约金
近年来,宠物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领养宠物,为生活增添一份乐趣。然而,一些宠物公司打着“免费领养”的旗号,却暗藏猫腻,利用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使领养者陷入困境,甚至蒙受经济损失。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业务存在合同“陷阱”。根据该店的宣传,顾客可以不花一分钱从该店领养一只小猫,前提是需要在18个月内每月从指定APP购买猫粮。然而,网友发现,这些猫粮比市场价高出数倍,有的品牌甚至“没听说过”;此外,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例如,超过一个月未按要求购买猫粮,收养人需承担一次性罚款3000元,但并未说明在猫死亡的情况下如何终止合同。
该话题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很多网友表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合同不合理,因为合同中提到购买猫粮是为了保证收养,但如果“收养”已经不存在,比如猫已经死亡,那么“合同无法履行”,收养者就不能再购买其产品。
多位领养者遭遇猫患猫瘟,被迫承担巨额违约金
不少领养者在领养猫后,陆续遭遇了猫咪患猫瘟的困境。小何是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应届毕业生,他在重庆猫吧看到一条免费领养猫的新闻,加了店家微信。根据店家发来的图片,小何看中了一只猫。
小何告诉店家领养猫不需要费用,但需要先交疫苗和驱虫费,一共800元。小何立即将费用支付到店家微信,然后到名为“重庆弘阳宠物公司”的线下门店领取待领养的猫咪。据小何回忆,当时该店一名员工简单介绍了“连续18个月购买猫粮”的规定,并递给小何一份合同。
“我还是有点担心,”小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问了店员两次,如果收养的猫在18个月内死亡或走失,收养人是否还需要购买猫粮。店员回应称,如果没有人为原因,可以通知店家解除合同,并强调“签订合同不是为了强迫收养者在店里花钱”,而是为了“保护猫咪,防止收养者虐待猫咪”。
小何签了合同,把猫带回家后,用从前述商店购买的猫粮喂猫。第二天,小何发现猫咪不愿意进食,并出现拉肚子和走路的症状,于是带猫咪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小何,他家的猫得了猫瘟。小何为了给猫治病,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
2020年11月,小何收养的猫走失了。他给售后人员发微信,通知他们自己领养的猫丢了。对方称已了解此事,随后删除了小何的微信。小何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就不再从店里买猫粮了。然而,近半年后的2021年4月,小何收到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内容显示,他被重庆弘阳宠物公司以“违反合同”为由起诉,对方要求他支付3000元作为违约金。
同样,通过重庆弘阳有限公司线下门店领养了一只猫的张晓也遇到了头疼的事。她的猫在领养的第五天就死于猫瘟。
“主人说要么去店里换新猫,要么按照合同支付3000元违约金。我要求主人先检测猫,结果呈阴性后再领养,但对方拒绝了。”小张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我只是想要一只健康的猫。未经对方同意,我没有得到。把它当病猫拿回来有什么意义?”
小张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面临着支付违约金或者被迫继续购买猫粮的困境。
经历类似困境的,还有小南的女朋友。2021年9月9日,小南的女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重庆弘阳有限公司免费领养猫的广告,便前往重庆大渡口区“熊孩子宠物城堡”店领取猫,并签订了电子领养合同。
合同显示,乙方(领养人)必须在“淘宠商城”APP上连续18个月每月以套餐形式购买价值330元的猫粮;逾期一个月,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
此外,合同第四条约定“猫在一周内死于非人为原因的任何疾病或其他意外死亡的”,在乙方提供证据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可提供换猫服务,乙方应于当日到宠物医院检查猫瘟;如果结果是否定的,乙方应承担检测费用。
9月26日,小南女朋友收养的猫被发现猫瘟,没力气,没饭吃,拉肚子。然而,距离领养日已过去17天,合同约定的7天“退货期”已过。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小南女友签订的合同中,另一条第六款提到“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猫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丢失,乙方可以选择以甲方的折扣购买猫或在其他地方购买猫,本协议的履行不受影响”,但并未说明乙方可以因猫丢失而解除协议。
猫粮价格虚高,来源可疑
除了合同条款不合理外,领养者还质疑该公司的猫粮价格虚高,猫的来源也令人怀疑。
红星新闻记者在相关购物平台搜索发现,小南购买的猫粮,即“淘宠商城”APP中标价330元的“大包”猫粮,在其他头部电商平台上并未发现。重庆当地一位宠物主人也表示,“没听说过(‘Bales ‘),一个品牌的猫粮”。
小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每个月都会从收养店买一只名为“Elodie”的猫粮,重2斤,标价250元。他通过微信给店家付款,对方把猫粮邮寄给他。然而,红星新闻记者搜索某头部购物平台发现,这款猫粮标注为“猫狗两用”。平台店“艾洛提宠物商城”标注的价格为92-99元/10kg,平均比20元少2kg,不到领养店价格的十二分之一。
红星新闻记者在淘宠商城的APP上了解到,该APP的开发者为冉某磊,其功能包括为宠物主人提供线上购买宠物相关产品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线上宠物收养和收养签约,发布饲养信息、绝育、寄养、萌宠知识等服务。
记者登录APP后发现,虽然筛选栏中有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所有省区市,但除了重庆的48家门店和四川省德阳市的1家门店外,其他省区市均显示“暂无门店”。点击“商家加盟”,电子海报上的信息显示,要成为公司的区域合作伙伴,需要向公司缴纳15000元,其中包含开店所需的物品和猫的品种费用。海报上还写着“经营半年,一个月轻松赚三万多;一年挣6万多很容易。”。
根据小南提供的图片和视频,一旦签订领养,首页“热门推荐”一栏会出现两款售价180元的猫粮,首页中央还有一个“履行领养合同”按钮。点击这个按钮,收养人可以看到被收养猫的品种和收养店的地址;点击“履行合同”,进入猫粮套餐选购页面。
有领养者告诉红星新闻,他们的“履行领养合同”按钮在合同到期前已被关闭,无法继续购买猫粮。
知情人士爆料:猫的来源可疑,价格低廉
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该公司某店老板在聊天中提到,他们家猫咪的收购价远低于批发价,“大概200元到500元”。但根据领养猫的品种,“如果从正规猫舍购买,收购价可能高达5000甚至10000元。他们肯定是低于市场价拿到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病。”
不过,对于猫的来源,上述知情人表示,主人并没有特别提到,但他猜测这些猫价格便宜,可能是在街上抓到的流浪猫,也可能是从外地非正常空运过来的猫。
9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熊海子宠物城堡的其中一位主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店内的猫来自重庆和成都的“猫舍”,并反复强调“客人什么都清楚”,违约金也“明确告知”。不清楚合同是不是“采纳者自己的问题”。记者试图致电重庆弘阳宠物有限公司,但致电者称并非该公司相关人士。
律师观点:合同不合理,领养者可集体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分别咨询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剑、北京钟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利、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莱昂。三位律师都认为该合同不合理。但是,如果有足够多的领养者声称他们有类似的经历,就有可能终止合同。
“这是‘收养合同’,不是‘货物买卖’合同。”赵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合同是非法的。他认为,合同中提到购买猫粮是为了保证收养,但如果“收养”已经不存在,比如猫已经死亡,合同就无法履行,收养人就不能再购买其产品。而且收养合同也不能限制消费者购买某类商品。
“然而,只有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如刑法和行政法,合同才会失去法律效力。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甲方故意让猫患猫瘟,或者收养人在店内检查时没有发现,但一周后出现问题,那么该行为就是以收养为由实施合同诈骗。同时是残忍杀害动物生命的行为,概括起来可能构成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赵建礼说道。
赵建还指出,如果收养人怀疑店家恶意传播猫瘟,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启动报警,请警方协助调查。另外,如果有足够多的采纳者作为旁证,证明大家确实没有看清楚合同,或者店员催促乙方签字,干扰乙方阅读合同,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有效旁证的数量需要法官来判断,被害人可以收集尽可能多的类似案例。
付建律师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格式条款是收养人和公司签订的,虽然当时大多数收养人没有记录,但如果有足够多的收养人提出自己遇到过类似情况,可以作为证人证言,证明公司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收集证据材料,作为集体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能否进行集团诉讼,取决于诉讼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是否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和共同的利益。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他们可以主张集体诉讼。”付建说。
莱昂律师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份合同是领养猫的合同,实际上更像是买猫粮。该合同的不合理性在于,合同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即使没有写在合同里,也是算数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甲方的义务,但符合双方签订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健康猫咪的目的。”
不过,莱昂表示,虽然不合理,但合同仍然有效,但他也强调,“如果足够多的收养者声称他们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可以作为辩护。记得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当初收到的猫不合格,以甲方有明显过错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导致履行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目前,小南等人正在积极寻找有类似情况的收养人,争取与重庆弘阳宠物有限公司解约,“其实这些被收养的猫才是最可怜的。”小楠叹了口气。
总结
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猫”合同陷阱事件,暴露了一些宠物公司在追求利益时,漠视动物福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领养猫时,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领养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宠物市场的监管,规范宠物行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和动物的合法权益。
心得经验总结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能够总结出以下几点心得经验:
选择正规的宠物领养机构: 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宠物领养机构,尽量避免选择打着“免费领养”旗号,却暗藏猫腻的机构。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领养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猫粮购买、猫患病或死亡处理等方面的条款,避免之后产生纠纷。
保留相关证据: 在领养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收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积极维权: 遇到不合理情况,积极维权,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希望通过此次事件,能够警醒更多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近年来,宠物市场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领养宠物,为生活增添一份乐趣。然而,一些宠物公司打着“免费领养”的旗号,却暗藏猫腻,利用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使领养者陷入困境,甚至蒙受经济损失。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业务存在合同“陷阱”。根据该店的宣传,顾客可以不花一分钱从该店领养一只小猫,前提是需要在18个月内每月从指定APP购买猫粮。然而,网友发现,这些猫粮比市场价高出数倍,有的品牌甚至“没听说过”;此外,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例如,超过一个月未按要求购买猫粮,收养人需承担一次性罚款3000元,但并未说明在猫死亡的情况下如何终止合同。
该话题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很多网友表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合同不合理,因为合同中提到购买猫粮是为了保证收养,但如果“收养”已经不存在,比如猫已经死亡,那么“合同无法履行”,收养者就不能再购买其产品。
多位领养者遭遇猫患猫瘟,被迫承担巨额违约金
不少领养者在领养猫后,陆续遭遇了猫咪患猫瘟的困境。小何是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的应届毕业生,他在重庆猫吧看到一条免费领养猫的新闻,加了店家微信。根据店家发来的图片,小何看中了一只猫。
小何告诉店家领养猫不需要费用,但需要先交疫苗和驱虫费,一共800元。小何立即将费用支付到店家微信,然后到名为“重庆弘阳宠物公司”的线下门店领取待领养的猫咪。据小何回忆,当时该店一名员工简单介绍了“连续18个月购买猫粮”的规定,并递给小何一份合同。
“我还是有点担心,”小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问了店员两次,如果收养的猫在18个月内死亡或走失,收养人是否还需要购买猫粮。店员回应称,如果没有人为原因,可以通知店家解除合同,并强调“签订合同不是为了强迫收养者在店里花钱”,而是为了“保护猫咪,防止收养者虐待猫咪”。
小何签了合同,把猫带回家后,用从前述商店购买的猫粮喂猫。第二天,小何发现猫咪不愿意进食,并出现拉肚子和走路的症状,于是带猫咪去医院检查。医生告诉小何,他家的猫得了猫瘟。小何为了给猫治病,花了1000多元医药费。
2020年11月,小何收养的猫走失了。他给售后人员发微信,通知他们自己领养的猫丢了。对方称已了解此事,随后删除了小何的微信。小何以为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就不再从店里买猫粮了。然而,近半年后的2021年4月,小何收到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传票。传票内容显示,他被重庆弘阳宠物公司以“违反合同”为由起诉,对方要求他支付3000元作为违约金。
同样,通过重庆弘阳有限公司线下门店领养了一只猫的张晓也遇到了头疼的事。她的猫在领养的第五天就死于猫瘟。
“主人说要么去店里换新猫,要么按照合同支付3000元违约金。我要求主人先检测猫,结果呈阴性后再领养,但对方拒绝了。”小张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我只是想要一只健康的猫。未经对方同意,我没有得到。把它当病猫拿回来有什么意义?”
小张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面临着支付违约金或者被迫继续购买猫粮的困境。
经历类似困境的,还有小南的女朋友。2021年9月9日,小南的女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重庆弘阳有限公司免费领养猫的广告,便前往重庆大渡口区“熊孩子宠物城堡”店领取猫,并签订了电子领养合同。
合同显示,乙方(领养人)必须在“淘宠商城”APP上连续18个月每月以套餐形式购买价值330元的猫粮;逾期一个月,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000元的违约金。
此外,合同第四条约定“猫在一周内死于非人为原因的任何疾病或其他意外死亡的”,在乙方提供证据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可提供换猫服务,乙方应于当日到宠物医院检查猫瘟;如果结果是否定的,乙方应承担检测费用。
9月26日,小南女朋友收养的猫被发现猫瘟,没力气,没饭吃,拉肚子。然而,距离领养日已过去17天,合同约定的7天“退货期”已过。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小南女友签订的合同中,另一条第六款提到“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猫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丢失,乙方可以选择以甲方的折扣购买猫或在其他地方购买猫,本协议的履行不受影响”,但并未说明乙方可以因猫丢失而解除协议。
猫粮价格虚高,来源可疑
除了合同条款不合理外,领养者还质疑该公司的猫粮价格虚高,猫的来源也令人怀疑。
红星新闻记者在相关购物平台搜索发现,小南购买的猫粮,即“淘宠商城”APP中标价330元的“大包”猫粮,在其他头部电商平台上并未发现。重庆当地一位宠物主人也表示,“没听说过(‘Bales ‘),一个品牌的猫粮”。
小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每个月都会从收养店买一只名为“Elodie”的猫粮,重2斤,标价250元。他通过微信给店家付款,对方把猫粮邮寄给他。然而,红星新闻记者搜索某头部购物平台发现,这款猫粮标注为“猫狗两用”。平台店“艾洛提宠物商城”标注的价格为92-99元/10kg,平均比20元少2kg,不到领养店价格的十二分之一。
红星新闻记者在淘宠商城的APP上了解到,该APP的开发者为冉某磊,其功能包括为宠物主人提供线上购买宠物相关产品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线上宠物收养和收养签约,发布饲养信息、绝育、寄养、萌宠知识等服务。
记者登录APP后发现,虽然筛选栏中有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所有省区市,但除了重庆的48家门店和四川省德阳市的1家门店外,其他省区市均显示“暂无门店”。点击“商家加盟”,电子海报上的信息显示,要成为公司的区域合作伙伴,需要向公司缴纳15000元,其中包含开店所需的物品和猫的品种费用。海报上还写着“经营半年,一个月轻松赚三万多;一年挣6万多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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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领养者告诉红星新闻,他们的“履行领养合同”按钮在合同到期前已被关闭,无法继续购买猫粮。
知情人士爆料:猫的来源可疑,价格低廉
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该公司某店老板在聊天中提到,他们家猫咪的收购价远低于批发价,“大概200元到500元”。但根据领养猫的品种,“如果从正规猫舍购买,收购价可能高达5000甚至10000元。他们肯定是低于市场价拿到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病。”
不过,对于猫的来源,上述知情人表示,主人并没有特别提到,但他猜测这些猫价格便宜,可能是在街上抓到的流浪猫,也可能是从外地非正常空运过来的猫。
9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熊海子宠物城堡的其中一位主管。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店内的猫来自重庆和成都的“猫舍”,并反复强调“客人什么都清楚”,违约金也“明确告知”。不清楚合同是不是“采纳者自己的问题”。记者试图致电重庆弘阳宠物有限公司,但致电者称并非该公司相关人士。
律师观点:合同不合理,领养者可集体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分别咨询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剑、北京钟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建利、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莱昂。三位律师都认为该合同不合理。但是,如果有足够多的领养者声称他们有类似的经历,就有可能终止合同。
“这是‘收养合同’,不是‘货物买卖’合同。”赵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合同是非法的。他认为,合同中提到购买猫粮是为了保证收养,但如果“收养”已经不存在,比如猫已经死亡,合同就无法履行,收养人就不能再购买其产品。而且收养合同也不能限制消费者购买某类商品。
“然而,只有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如刑法和行政法,合同才会失去法律效力。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甲方故意让猫患猫瘟,或者收养人在店内检查时没有发现,但一周后出现问题,那么该行为就是以收养为由实施合同诈骗。同时是残忍杀害动物生命的行为,概括起来可能构成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赵建礼说道。
赵建还指出,如果收养人怀疑店家恶意传播猫瘟,可以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启动报警,请警方协助调查。另外,如果有足够多的采纳者作为旁证,证明大家确实没有看清楚合同,或者店员催促乙方签字,干扰乙方阅读合同,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有效旁证的数量需要法官来判断,被害人可以收集尽可能多的类似案例。
付建律师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由于格式条款是收养人和公司签订的,虽然当时大多数收养人没有记录,但如果有足够多的收养人提出自己遇到过类似情况,可以作为证人证言,证明公司没有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收集证据材料,作为集体诉讼,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能否进行集团诉讼,取决于诉讼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是否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和共同的利益。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他们可以主张集体诉讼。”付建说。
莱昂律师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份合同是领养猫的合同,实际上更像是买猫粮。该合同的不合理性在于,合同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即使没有写在合同里,也是算数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甲方的义务,但符合双方签订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健康猫咪的目的。”
不过,莱昂表示,虽然不合理,但合同仍然有效,但他也强调,“如果足够多的收养者声称他们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可以作为辩护。记得保留相关证据证明当初收到的猫不合格,以甲方有明显过错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导致履行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目前,小南等人正在积极寻找有类似情况的收养人,争取与重庆弘阳宠物有限公司解约,“其实这些被收养的猫才是最可怜的。”小楠叹了口气。
总结
重庆弘阳宠物公司“免费领养猫”合同陷阱事件,暴露了一些宠物公司在追求利益时,漠视动物福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领养猫时,消费者应谨慎选择领养机构,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类似的困境。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宠物市场的监管,规范宠物行业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和动物的合法权益。
心得经验总结
通过此次事件,我们能够总结出以下几点心得经验:
选择正规的宠物领养机构: 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宠物领养机构,尽量避免选择打着“免费领养”旗号,却暗藏猫腻的机构。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领养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猫粮购买、猫患病或死亡处理等方面的条款,避免之后产生纠纷。
保留相关证据: 在领养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例如聊天记录、合同文本、收据等,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积极维权: 遇到不合理情况,积极维权,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权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希望通过此次事件,能够警醒更多消费者,提高警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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